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市建装中心,局属及有关学校:
为迎接全省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19]3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该通知精神,全市将开展“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学校:
全市所有中小学(含民办学校)。
二、工作时序:
1.2020年1月5日前,各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图书馆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辖市区将区域负责人及各校自评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汇总后上报至市教育局基教处及市建装中心,局属学校直接上报。
2.2020年2月25日前,各地各校完成自查工作。学校根据标准对图书馆图书逐本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填写《中小学图书馆清理图书申报表》(原文附件2)和《中小学图书馆清理图书登记表》(原文附件3)。各地各校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审查清理标准(试行)》(原文附件1)和资产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图书进行分类处理;非法图书坚决清理;不适宜和外观差的图书,停止流通,另库保存;可能有保存价值的陈旧图书单独存放。
3.2020年2月26日前,各辖市区及局属学校将《中小学图书馆清理图书申报表》和《中小学图书馆清理图书登记表》纸质材料(盖章)一式三份,一份报送至市教育局基教处,两份报送至市建装中心,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稿打包发送至市教育局基教处及市建装中心指定邮箱。
4.2020年2月底前,各辖市区组织好本区域内抽检工作。
5.2020年3月初,市教育局将组织抽检,督促、指导、检查学校的自查和清理工作。
6.2020年3月15日前,市建装中心将《常州市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工作报告》和《常州市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情况汇总表》(原文附件4)盖章后一式三份分别报送至省厅基础教育处、省装备中心和市教育局基教处。将《常州市中小学图书馆清理图书登记汇总表》(原文附件5)按要求报送相关平台,并报送一份至市教育局基教处。
三、有关要求: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明确责任,市教育局将适时通报各地各校进展情况。
2.市教育局由基教处牵头,市建装中心具体组织落实此次专项行动。各辖市区由教育科牵头,教育装备管理部门组织落实此次专项行动。
3.各地各校务必按各时间节点落实各项工作安排。
市教育局基教处联系人:丁静,联系电话:85****50,地址: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1号楼B座1806室,指定邮箱:11****36@qq***;
市建装中心联系人:张晓琴,联系电话:86****10,地址:新市路9号,指定邮箱:25****81@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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