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村前小学!
[2023-05-22]     在守望中成长!
您的位置:首页  >> 校务管理  >> 平安校园  >> 正文内容
[返回上一级]

学校安全制度汇编

发布时间:2015-08-28 00:00:00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学校安全制度汇编

 

 

 

 

 

 

 

 

 

常州市武进区村前小学

 

 


 

一、安全管理... 1

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度... 1

法制副校长制度... 1

节假日领导值班制度... 3

学校安全工作暂行规定... 3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20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21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23

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6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29

学校突发灾害安全预警应对制度... 31

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32

安全月报制度... 32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33

小学生一日常规... 34

学校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37

村前小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38

1.总则... 38

1.1编制目的... 38

1.2编制依据... 38

1.3适用范围... 38

1.3.1自然灾害... 38

1.3.2事故灾难... 39

1.3.3公共卫生事件... 39

1.3.4社会安全事件... 39

1.4工作原则... 39

2.组织机构及职责... 40

2.1指挥机构... 40

2.2工作机构... 41

3.预测、预警... 41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41

3.1.2信息报送机制... 42

3.1.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42

3.2预防预警行动... 42

3.3信息发布... 43

4.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先期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 43

4.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43

4.2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 44

4.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48

4.4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50

4.5应急结束... 52

5.后期处置措施... 52

5.1排查事件,恢复工作... 52

5.2结果报送,建立档案... 52

5.3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52

6.保障措施... 53

6.1保障机制... 53

6.2信息保障... 53

6.3人员保障... 53

6.4资金保障... 54

6.5物资保障... 54

7.教育、演习和管理... 54

7.1演习演练... 54

7.2教育和培训... 54

7.3责任与奖惩... 55

8.附则... 55

8.1制定与修订... 55

8.2实施时间... 56

村前小学“一岗双责”制度... 56

二、安全保卫... 62

门卫制度... 62

门卫值班制度... 63

防卫器械的使用制度... 64

门卫职责... 65

进入校园车辆及外来人员制度... 66

教师值班制度... 67

巡查制度... 68

巡逻及职责... 68

奖惩制度... 69

三、校舍安全... 70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70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72

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73

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74

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75

四、饮食卫生... 76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76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77

学校商店管理制度... 78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79

传染病预警机制... 80

学生晨检制度... 82

五、消防安全... 83

消防检查制度... 83

消防器材使用保管制度... 84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4

安全防火责任制度... 89

用电管理规定... 90

消防工作责任制... 90

六、活动安全... 92

学校大型活动审报制度... 92

举办师生大型集合活动安全制度... 93

运动会安全工作制度... 94

校园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95

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96

七、交通安全... 97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97

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99

学生乘车安全制度... 100

八、其他... 102

网络管理制度... 102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03

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103

防雷安全制度... 104

学校防震减灾工作制度... 105

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07

网络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08

微机室安全管理制度... 109

学校办公微机安全管理制度... 110

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11

常规安全制度... 111



 

一、安全管理

 

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度

 

为了进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想思的角度去理解、认识此项工作,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并认识到学校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做为重中之重,统一思想,树立安全第一观念,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教育教学活动和日常管理的全过程中。

一、负责管理全校师生安全工作,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有领导负责;

二、负责建立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各种组织机构;

三、对从事安全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爱岗敬业职业道德教育;

四、检查指导安全工作的各环节工作,包括食堂、用电、用火等;

五、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追究校长责任。

 

法制副校长制度

 

为了全面实施依法治校计划,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我校依据上级规定,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参与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根据治安形势变化,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上好法制课。

二、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无毒校园等活动。对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要协调学校、家长、社区签订帮教协议,落实帮教措施。

三、了解掌握学校周边地区治安动向,及时向当地治保会或派出所办报告,提出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的工作建议,并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四、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对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督促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妥善处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五、协助学校沟通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

六、按照学校所在街道、村委会的工作要求,会同学校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综合治理工作措施。

 

 

 

节假日领导值班制度

 

根据学校的特殊情况,结合学校实际发展需要,特制定节假日值班制度和职责:

一、领导值勤职责;

1、值班时间:7:30至次日晨7:30

2、值班职责:

1)定时检查门卫人员的到岗位情况;

2)定时巡查校园;

3)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4)做好值班记录。

二、值班领导须准时到岗到位,确保通信顺畅,做好值班日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学校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学校各项工作,遵循安全第一、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的方针;坚持注重教育、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公正合法的原则;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

学校安全工作的任务:贯彻国家、省、市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及时、妥善处理安全事故;做好防火、防盗、防中毒、防人身伤害等安全的具体工作。

一、安全工作组织

组建专门从事学校安全工作的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成立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总务处负责协调全校各部门、各方面的安全工作。

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成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组织、卫生安全组织、综合治理组织等。这些组织要明确职责,要上境、上墙。

二、安全管理

组织对安全工作进行部署、督导、检查、评估、奖惩、协调事故处理等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组织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度工作安排中,有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保障、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使安全管理工作与各项事业的发展相适应。

学校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工作,确定阶段安全工作重点,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学校要围绕“消防、食品卫生、交通、大型活动、重点部位、治安管理、宿舍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学生心理危机等”建立和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学校教职工不准侮辱、欧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具有危险性、严重不良行为、不服管教的学生,在耐心教育的同时及时与学生监护人联系,督促其严加管教。

学校对患有不宜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疾病、心理疾患及品行不良的教职工,不准安排教育教学及教学辅助工作。对因此下岗的教职工要妥善安排其生活和工作。

学校要掌握有特异体质、心理疾患或其他异常情况的学生,并建立档案。对这些学生的情况要及时与其监护人沟通,并注意特别关照以防发生意外,需要休学的应予以休学。对于残疾、体弱学生,学校应予以关照,根据女学生生理特点,在体力活动、室外活动时,视具体情况应予以关照,以防发生意外。

学校要实行学生考勤制度,规定学生到校、放学时间并告知学生监护人,学校发现学生未到校、擅自离校的应立即通知其监护人。

学校要合理安排学生疏散顺序和时间并教育学生有秩序疏散,学生下课疏散时要有教师值守。

学生、教职员工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和管制刀具进入校园,学校的宿舍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安全主管部门应予以收缴。同时,不准将房屋、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影响教学秩序及师生安全的经营活动,尤其不准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及经营。

加强校舍、设施安全管理。学校要为师生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使学校的周边环境、校舍(包括围墙、厕所)及各种教学设备(器材)、生活设施等,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1、学校不得使用危楼、危房、危墙、危厕等。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特别重视对校舍的监控,定期进行勘验鉴定,尤其是在雨季到来之前,及时排除事故隐患。日常查勘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对重大问题的鉴定要报请建设技术部门共同鉴定。

学校不得有使用水泥檩条的校舍。如有使用,应立即更换,对立即更换有困难的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对于D级危房必须立即封闭停止使用,并限期拆除,保留危房鉴定证书。拆除前必须在危房周边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止发生危险。

对于CB级危房应立即组织学校、设计、施工人员排除危险点,加固危险构件,保证房屋安全使用。对于局部险情一时排除不掉的,也应封闭不安全的部分校舍并停止使用。

在汛期应责成专人负责,密切注意观察房屋及设施的变化,一有情况,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

2、学校教学区要与教职员工生活居住区分离,教职员工家属宿舍与学生公寓、宿舍分离。

3、学校应当在具有危险性的教育教学、生活服务场地、设施设备上及校内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易辨识的安全警示标志。

4、对于地处山区河沟附近和有不良地基的学校,应请求地质勘探部门的协助,做出科学的地质勘探报告并与气象部门保持紧密联系,预防山洪暴发、山体滑坡、泥石流、基础沉陷等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

5、楼房的走廊、楼梯、门厅及学校内的其它通道,要照明完好,无障碍物,始终保持畅通,学生使用时,前后门、侧门都要打开。中小学、幼儿园的楼梯要标明行走线路,要注意培养学生在通道内靠右边行走,不拥挤打闹的良好行为习惯,防止拥挤踩踏伤害事故的发生。室内楼梯栏杆的高度不应低于90CM,外部栏杆的高度不低于110CM,上述栏杆均不应采用易于攀登的花格构型,而且结构要牢固。

6、学校图书室、档案室应设在一楼,如设在二楼以上,要按承重安全设计标准建设。二楼以上的合堂教室、会议厅、报告厅等人群密集场所使用时,所容纳的人员数量不能超过设计指标。学校的教学楼、宿舍楼等学生密集场所要设立两个以上通道,并确保通道畅通。学校院内开掘的池塘等水域水深,中学不得超过100CM;蓄水池、水井等要有防护措施,防止溺水等事故的发生。

7、采用火炉取暖的教室、办公室、宿舍要安装通风装置,防止煤气中毒。

三、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

1、学校实验室要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管理制度,仪器药品要有严格的采购、入库、建帐、保管、借领、归还、损坏赔偿等规章制度。不能保证学生安全的实验,禁止学生参加;对易然、易爆、放射、剧毒物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在学生参加体育竞赛、测试、游泳、滑冰、军训和体育课中的剧烈运动时,事先应进行身体检查,禁止身体不适者参加。严禁学校在公路上进行体育锻炼。

3、学校应按时放学,如遇恶劣天气要注意学生途中安全,必要时学校要安排教师护送或通知监护人接送学生。

加强劳动、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学生参加生产、毕业实习、勤工俭学中要加强岗位劳动安全教育,确保人身安全。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学校应当购买校方责任险,并鼓励学生监护人给学生购买学生平安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学校要积极主动配合各有关部门搞好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要主动联系公安部门落实好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

四、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制定安全工作年度计划、与下级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贯彻落实党委和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协调指导处理、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奖惩等职责。

学校要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制,逐级负责、层层管理、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学校每年要作到“三级”签状,即学校一把手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家长每年都要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学校内部各级各岗位及学校与学生家长的责任。

学校法定代表人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

2、将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

3、完善本单位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并负责落实。

4、对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保障配备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

6、支持保障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7、组织制定并执行安全应急预案,发生事故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救援工作,降低损失。

学校主管安全保卫的领导为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并指导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做好学校安全的具体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检查和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2、拟订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制定学校的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4、全面掌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确定安全重点部位、重点岗位。

5、利用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6、负责对岗位安全员的管理和培训,使他们掌握基本安全知识,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及各种安全设施、器材的使用。

7、负责按规定配备、管理和维护各种安全设施和器材。

8、进行安全检查和巡查,排查、发现、整改安全隐患。

9、督促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10、负责对门卫的管理、培训,负责校园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等安全的具体工作。

11、负责校园内治安秩序的维护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2、负责其他具体安全工作。

学校的全体教育工作者都是学校安全工作者,要实行一岗双责,在安排本职工作同时,要做好安全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与主管安全工作的部门沟通。

学校出租房屋和租赁经营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出租单位负责,承租单位应遵守出租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在校内居住地的安全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五、安全工作制度及要求

为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使学校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各学校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建立学生“一日安全常规”制度。

对学生每天上学、放学、课间活动、实践活动等教育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提出具体要求,使安全工作成为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日程。

2、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学校对重点部位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巡查内容要建档登记,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重点部位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检查每季度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检查。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教育主管部门要不定期地对安全隐患进行复查,每次复查均应形成书面报告,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相关学校主要负责人。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名,存档备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一时难以解决的,应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并制定详细的防范措施,防止责任事故的发生。

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二)安全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是否畅通。

(三)值班室、消防控制室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四)体育教学设施、试验设施、学校建筑、运动场地、供水用电设备、食品卫生、重大危险源等安全情况。

(五)安全责任人、主管人、安全员的工作情况。

(六)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3、门卫管理制度。

逐步实行专业保安负责制,暂时无力聘用专业保安的要选用50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男性担任门卫。学校要加强门卫的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配备必要的防范器材,使其能防偷、防盗,并具备一定的防暴、抗暴能力。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各学校必须执行《江苏省学校消防工作暂行规定》,并建立健全消防巡查检查、用电用火、易燃易爆物品、设施器材、重点部位、宣传教育培训、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预案等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疾病防控制度。

学校要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并经有关卫生部门培训合格。出现传染性疾病症状或外伤性感染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对从业人员实行全方位管理,对有不良行为及思想倾向、精神异常现象的,要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二)学生食堂要严格食品物资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人员隔离等制度的落实。学校食堂要由专人负责饮食物资采购工作,坚持从正规单位、正当渠道、采购,并落实索证制度。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要特别把好学校食堂面粉、肉类、蔬菜等食品的采购关,切实重视食品的采购、运输、贮存等过程的卫生工作。

(三)食堂应配备消毒、更衣盥洗、通风、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生、熟食品、原料和成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用品要分开使用。学校食堂经营不得以赢利为目的。校内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学校食堂。

(四)学生食堂实行承包经营的,必须实行严格的公开招标制度,学校食堂要按照要求实行经营准入制度。要全面审核投标方的经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资金能力、资质信誉、从业人员素质及健康状况,并择优选定。要加强对承包经营者的管理,杜绝恶性竞争事件发生。

(五)学校要积极配合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学校炊事人员身体状况和食品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六)学校的食品、饮用水及提供给学生的教学用具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七)学校应严格按卫生部门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工作,按国家统一要求,组织学生使用预防药品。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建立医务(保健)室,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兼)职医务人员、常用和急救药品器材,保障对常见病的治疗、传染病的预防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及时救助。

(八)学校应逐步实施对新生体检、定期体检制度,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掌握学生身体情况。

6、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师生用车管理。接送师生的车辆必须由专人负责,必须符合公安、交通部门的安全标准,驾驶员必须是专业司机,禁止用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的车辆接送学生,禁止非专业人员驾驶校车。各校要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对校车和承租车辆的监管,建立校车和中小学、幼儿园承租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同时,严禁校车、承租车辆超载。

(二)学校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预防交通事故。特别是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了解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熟记急救电话。

(三)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根据《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的规定,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交通警示标志、斑马线、上下学时段有交警疏导交通、建立临时停车泊位等。

7、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申报制度

学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要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申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教育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缓办、停办,并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举办。主办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事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活动的场地、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制定应急疏散预案,活动期间要有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维护秩序,防止事故发生。

学校校长有权拒绝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举办较大型的群众性活动,要取得公安部门的支持。

8、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校内各安全重点部位包括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微机室、网管中心、锅炉房、财会室、学生公寓、食堂、医务室、教室等,学校应结合本单位情况,单独制定巡查、检查、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岗位安全员,并报保卫部门备案。同时必须要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检查、安全设施和器材必须在位完好、档案详细、有细致可操作的应急疏散预案。

9、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储存、使用、运输和销毁危险物品,必须执行国家关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保管、领用、使用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人员,须经过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三)危险品要有专用仓库储存,并配备相应的消防等安全器材,制定防范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完备出入库手续。

(四)教学用危险品的领用,必须有两人以上,由领用人填写领用申请表,经单位第一责任人批准后方可领用,当天领用当天使用,并有详细的实验用量记录,由实验员签字备查。

10、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对教室、运动场地、体育教学设施器材、教学实验用器材及教学场地和公共场地的桌椅、门窗、护栏、宣传橱窗、照明设施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尤其是汛期要对教室、宿舍及其他建筑进行日巡视、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严防发生事故。

(二)体育器械、设备要牢固安全。

(三)体育运动教学危险的运动场地和器械要有警示标志,比赛必须向学生进行运动安全常识教育,告知具有哪些体质和疾病的学生不能参加运动。有特异体质或疾病的学生,教师视其身体状况可拒绝参加体育运动。

1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和安全工作岗位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学校应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并通过校报、板报、橱窗、校园网、主题校会班会、讲座、演出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要在新生入学(幼儿入园)后、放假前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并根据环境、季节进行防盗、防抢、防骗、防火、防病、防溺水、防洪、防煤气中毒、防性侵害等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每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学校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针对防火、防洪、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12、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对巡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尽快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不能尽快整改的安全隐患,被检查单位在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制定整改方案、按期限整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写出整改报告。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追究相关领导、部门、人员的责任。在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鼓励师生对身边的安全隐患进行举报,一经查实,要对举报人进行表扬或奖励。主管部门应定期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公示,同时实行挂账督办。

13、安全应急预案。

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学校应急预案包括教学楼紧急事故疏散预案、消防应急预案、学生大型集体活动安全预案、宿舍安全应急预案、教学和试验活动安全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礼堂及图书馆等建筑物倒塌应急预案、地震和汛期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效应对、及时处置,把损失降到最低。应急预案内容包括:

(一)组织机构:包括指挥长、副指挥长,行动组、通讯联系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五)学校建筑结构应急疏散图、重点部位分布图、各指挥长及小组长和成员通讯联系表等附件。学校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实战演练,并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14、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主管安全保卫同志负责。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

(五)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六)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15、实行安全月报制度。

各学校要将当月的安全工作情况于每月的20日前报教育主管部门。

奖惩制度

(一)学校每年要按照《村前小学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安全工作进行专项考核。

(二)学校每年要对各安全工作岗位进行考核。

(三)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

(四)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学校按本规定第七章严肃处理。

六、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发生师生一次死亡1-2人一般死亡事故以上等级事故的、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及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1小时内通过电话或传真等将简要情况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并随时报告事故处理进展情况。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立即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并联系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并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事故情况上报市教育行政部门。

七、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学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限期整改但拒不按期改正的,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学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本规定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因学生缺乏相应安全知识,致使事故发生且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本规定要求建立安全工作制度,学校管理混乱,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三)未按有关法规要求实施校内设施建设和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四)未按有关法规要求组织开展课外活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五)未按有关法规要求组织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六)未按本规定要求加强校园秩序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七)违反本规定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五十一条要求,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漏报或拖延报告的;

(八)违反本规定第五十条要求,对事故未及时组织处理或阻挠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

学校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安全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一年内不评先进、不授予任何荣誉称号,对责任人给予处分,暂缓晋职晋级,直至对有关部门和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对玩忽职守而酿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和刑事责任;造成特大安全事故的,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处理。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教育领导小组,分工到人,责任明确。

二、上学放学途中,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行驶。

三、严禁在楼梯闯追逐打闹,上下楼梯不要拥挤,严禁溜楼梯扶手。

四、电器设备及消防器材,不得随便乱动。若未经允许私自乱摸谁出现问题有谁负责。

五、严禁学生随身携带火种,如发现火情,要及时拨119

六、未经家长和学校的允许,任何人不得随便到河、坝、水库中洗澡,出了问题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七、要注意饮食卫生,对腐烂、变质的食品及过期的药品严禁食用,以防食物及药用重毒事故的发生。

八、学生上体育课、课外活动时,要先检查一遍所用琴械翟设施,然后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训练,切忌违章操作。

九、对学生进行在紧急情况下的硫疏散安全教育和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提高他们在紧急情况下自救自护的能力。

十、在重大节假日和集体组织的活动、劳动之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十一、学校的校舍要加强管理及时维修。如发现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

十二、门卫值班人员夜间要做好巡察工作,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我校的安全管理,有效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使安全工作具体化,根据市教育局有关安全教育的文件精神,特制订安全工作考核条例。该条例一共八条,其中对班主任及分管该班的科任教师所承担的安全责任进行了具体的划分与考核。

1、班科协同教育工作(10分)

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共同负责该班的安全工作,对学生做好有关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科任教师协同班主任共同管理好班级。

2、班主任宣传、教育工作(10分)

班主任利用朝会或班会做好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醒学生安全文明的休息与课间活动,并作好相关书面记录,每周至少一次。(以查阅相关记录为准,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3、科任教师宣传、教育(10分)

科任教师可利用相关课程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并在教案中有相关内容记载,每月至少两次。(以查阅相关记录为,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4、安全资料(10分)

班主任负责相关安全资料的发放与记录,并将相关记录按要求按时上交安全办。(以安全办按时收到的为准,不按时上交的,一次扣1分;有一次未上交扣2分,扣完为止。)

5、签定责任书(10分)

全体教师每期必须按时签定一次相关的安全责任书,责任书签定后就履行责任书所规定的权力与义务,共同管理好班级,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校园。(未签定责任书的,本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0分。)

6、履行安全义务(20分)

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必须履行安全义务,随时随地注意是否存在安全事故的隐患,并按时进行所辖区域内的安全检查,如发现隐患,能及时处理的必须马上处理,再告之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或修缮;如不能处理的要马上报告安全办,及时进行相关的处理。(发现隐患后既没有及时处理又未报安全办的,一次扣10分;造成安全事故的,本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0分。)

7、应对与处理(20分)

全体教师都应该对突发的学生安全事件采取积极的应对与处理措施,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及解释工作。(发现人或知情人未处理或置学生不顾,未造成较坏影响的20分全扣;处理不及时的,造成家长的不理解或较坏影响的扣5分;处理方法不得当,造成较坏影响的,本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0分,参加评优评级评先时一票否决。)

8、课堂安全(10分)

全体教师应认真组织课堂教育教学,保障学生课堂安全。(因组织不善导致或不在岗位而出现安全事故或学生伤害事故的,本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0分。)

相关说明:

1、责任划分时间:周一上午730至周五下午放学时间为上课期间;行课时间,本节课上课时到第二节课上课为止。

2、下午放学后,由各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放学,值周教师安排、检查后,将学生全部清理出校。值周静校时,保证学校没有学生后,才能离校。如有个别辅导的老师和学生,则静校后由该老师负责相关学生的安全。

3、计算方法:应得分=100-扣减分。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办发(20079号《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幼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年度校教职工安全管理职责》制定以下校级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惩范围:

本年度在编在册教职工及外聘人员

二、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月考核制,在编在册教职工考核情况纳入学校月考核指标中,并作为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市、区级肯定或奖项的个人或集体可以根据级别再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幅度由校行政讨论而定。

3、对在校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伤害事故的教职工要按照事故追究其责任。

三、考核流程:

在编在册教职员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详见《月安全考核办法》

四、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学校实行以党政主要领导人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五、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未按照《学校大型活动申报制度》执行,并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较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六、学校安全考核奖励及事故责任追究标准

1.无安全责任事故、检查无不合格项

发当月全额安全奖。

2.四级安全责任事故

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第一次发现口头警告提示,当月发现第二次扣发月安全考核奖10%

3.三级安全责任事故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除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外,扣发当月安全考核奖30%

4、二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伤害赴医院处理,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1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外,扣发当月全额安全奖。

5.一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一定恶劣影响(如取消文明单位、家长投诉、信访等)的;或造成学校10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扣发当月全部月考核奖,在学校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

6、重大安全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校重伤、或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

学校及时向教育局上报;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七、责任追究办法

1.三级以下责任事故,由部门根据事发实际情况进行检查与核定。

2.二级以上责任事故,由安全领导小组检查审核确定,并向教育局做相应报送。

八、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发文之日起执行。

 

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正职负责人对下列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火灾事故;

()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重大建筑质量及危房安全事故;

()危险药品和化学危险品重大安全事故;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外出大型活动重大安全事故;

()外来暴力侵害重大安全事故;

()流行传染病重大安全事故;

()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

()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学校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负责。

第五条学校应当每个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六条学校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学校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要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进行严格检查。

第七条学校必须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教育局备案。

第八条学校应当对本制度第二条所列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排除。

第九条学校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学校违反本条规定的,对校长给予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组织者给予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给予降级的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迅速组织救助,有关人员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三条安全事故发生后,由学校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由调查组写出事故书面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本制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学校依据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四条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教育局及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学校及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学校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查处,或者对举报的不履行、不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对重大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追究行政责任的办法,由学校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1591日起施行。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学生出勤信息通报

1、学校实行《晨检制度》,每逢双休日上课,由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并及时上报。特别是出现流感高发时期,更加要注意晨检的落实。

2、上课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该节课任课教师负责,在规定的日志或考勤表中记载缺勤学生姓名,并在下课时向班主任通报。

3、如发现有学生无故缺席,班主任应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缺勤原因,如一时联系不上且班主任马上有课要上,可以先报告,由教务处安排人员联系,然后课后再利用通讯给家长发送信息等方式联系。如发生学生擅自出走的,班主任配合学生家长了解情况,并随时上报情况。

4、如学生家长电话号码因变更暂时联系不上,可采取与其工作单位、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派出所联系等方式,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将来用作相关依据。

二、学生事故信息通报

1、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学校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意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4、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5、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经确认可公开发表的信息,公布事实时间、数字必须准确;事故原因要根据学校所掌握的信息公布。

6、刑事事件由总务处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后,及时处理。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确系校方责任不相互推卸。

7、公布的受伤情况以医院诊断结果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

8、不清楚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的,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学校突发灾害安全预警应对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警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的法律、法规,使大家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安全领导小组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应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通过校报,板报,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

二、要在新生入学后,放假前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并根据环境,季节进行防盗,防抢,防骗,防火,防病,防溺水,防雷击,防植物和药物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

三、学校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针对防火、防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逃生,自救演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四、安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能力。

 

安全月报制度

 

为落实各项工作检查情况,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以下制度。

1、检查项目含:校舍、门卫值班,设备仪器的维修,取暖、学生到校、线路、用水用电等内容。

2、意外事故报告有:师生非正常伤亡事故,校内伤害、学生出走、火灾、疫情等内容。

3、每月汇总,记录规范。

4、每月30号之前上报联校检查表,有重大事故要报书面报告。

5、书面报告内容:事故的原因、时间、地点;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事故性质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及方法;报告人、签发单位等。

6、按时上报,做到不应付、不弄虚作假。

7、月报材料分类入档保存。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档案是党和国家宝贵财产,不属于开放范围,应由学校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2、档案工作人员和接触档案的人员,树立保密观念,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和各项保密法规。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漏档案内容。携带档案、资料外出工作不得违反有关保密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档案、资料、内容和保管状况。

3、档案在立卷、归档、整理、保管、鉴定、销毁、利用等各个环节中都就注意保密。

4、档案应在专门库房或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5、档案收进、移出必需建帐登记,做到帐档相符。

6、档案的提供利用、复印摘抄,应根据秘密等级相应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复印。

7、对不归档文件材料和无价值的档案,应清册,经主笔领导批准,严格审核,按规定程序实施销毁。

8、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保密工作法规,杜绝各种形式泄漏档案材料中的秘密内容。

9、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库房。

10、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火源,禁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定期检查档案库房的消防器材。

11、定期检查防盗设施和防虫、鼠物品,对失效的要及时更换。

12、掌握档案外借情况,对借期已满档案,应及时催还,每学期末,收回全部出借档案。

13、工作人员在下班前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

 

小学生一日常规

 

为使学生在德、智、体几方面都得到发展,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行为规范,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使全校教职工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学生自我教育有章可循,我们根据《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的精神,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小学生一日常规》,望全体师生熟知。

1、思想端正,品质优秀,要有正义感,讲正气,诚实守信,不说谎。

2、同学之间要团结友善,互相帮助,讲话文雅和气,不讲粗鲁下流话,不恶语伤人,不叫绰号,不强词夺理。

3、提倡勤俭节约,不比吃比穿比用。

4、着装要符合要求,不准穿军衣,警服及社会各类公务员制服;不准穿与中学生身份不符的服装,不准穿高跟鞋和拖鞋。

5、搞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染指甲、不准化妆、佩戴首饰、不准染发、烫发。不准留中分发型,不准剃光头和过短的平头等特殊发型。女生不准留披肩发、削发、碎发,以不过肩的运动头和马尾辫儿为基本发型。

6、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无重要事情不经允许不外出。上课、下课要起立,向老师问好并且行注目礼。

7、上课不准戴帽子、围巾和手套。听课时坐姿端正,精力要集中,不准做小动作,不准饮水、吃零食,不准做与当堂内容无关的事。不准趴桌子,不准睡觉,不得干扰教师讲课。发问时应举手示意,听老师解答问题和回答问题时要起立。

8、遇有外来听课者,学生要起立鼓掌欢迎、欢送。

9、自习课要肃静,不随意走动和外出,不打闹。

10、按时参加课间操,做到快、静、齐。动作用力、拍节到位,要有秩序,不拥挤。

11、课间不许在走廊或教室内玩耍、打闹和跑跳,不准在走廊和校园乱追逐、大声喧哗。

12、课间不准出校门。不准联系校外人员到校,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批准。

13、放学后值日生应关好灯、窗,锁好门(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适当处分)。

14、爱护公物,损坏公、私物品要赔偿,拾到物品要交公,对故意损坏公物或他人物品者,除赔偿外,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5、不准践踏草坪,不折花,不损坏树木。

16、按要求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公园、影剧院、广场和体育场等公共场所集会时不喧哗、不说笑、不打闹、不起哄、不吹口哨、不吃带皮核的零食、不提前退场。

17、遇到老师要问好,遇到客人要礼貌让路,进入办公室要敲门。

18、进入校门要下车,不在校园内骑车、溜车,不乱放自行车,不将自行车放在校园附近或校门外,按指定位置整齐紧密放置。

19、学生在校期间禁止携带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

20、严禁打架、骂人、传闲话(引发恶性事件发生的)违反以上规定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对打架的主要责任者、找外校人员打同学者、到他人活动区去主动打人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1、严禁携带各种刀具火种等凶器(包括水果刀)。

22、严禁喝酒、带烟和吸烟。

23、不准进入营业性舞厅、电子游戏厅、录象厅和练歌厅,不准进入酒吧和网吧(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停课检查,直至劝退和开除的处分)。

24、不准在学校从事打扑克、下棋、摔跤、踢毽子、跳绳、玩球等游戏活动。

25、校内严禁翻墙、翻门窗。

26、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准擅自出走。

27、不准早恋,男女生之间不准过分亲密,(如勾肩搭背等)。

28、值日生要提前到校,搞好本班及所分担的卫生区,一日三扫,保持清洁。

29、不准吃零食,校内严禁扔泡泡糖。

30、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废物,应将软包装和废纸等无用的物品放入卫生箱。

 

学校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为创建平安校园,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对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学校重点部位安全设施的设置,加强安全管理。

2、加强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备防火设备。实验室、计算机室、图书室等重点部位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3、学校重点要害部位严禁烟火和使用明火, 电灯必须有保险装置,进出重点要害部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入内。

4、学校要经常对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器线路铺设是否健全等进行定期检查。

5、假期值班教师不间断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做好校内昼夜值班。同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村前小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全面提高学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武进区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妨碍,或对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我校和有关部门立即处置的危险事件。包括:

1.3.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水灾,台风、冰雹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1.3.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建筑质量安全事故,设备质量安全事故,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危险品安全事故等。

1.3.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1.3.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群体性事件,如非法集会、示威游行、集体上访等;各类统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如试卷泄密、考场失控、群体作弊等。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把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

(2)预防为主,积极处置。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和区教育局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学校应急管理体制,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高效解决。

(4)依法规范,协同应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应对、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5)强化教育,提高素质。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  员:成  员:总务主任、总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教导主任、教导副主任、政教主任、会计、出纳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制订本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确保全校师生了解预案;强化监测与预警,坚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食品卫生、校舍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各负其责,各工作组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同时向上级汇报,请求相关部门支持、配合。

学校办公室、教导处、工会、政教处职责:负责监测和报告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类、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组织安全技能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组织开展多种教育宣传活动,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做好参与突发事件人员的思想工作;做好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校内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及危及治安情况;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保护案发现场,控制事态发展,配合做好侦破校园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学校总务处职责:负责监测和报告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加强后勤服务设施检查,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做好学校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监测学校人群的健康状况,并根据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或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救治学校伤病员。

学校其它部门职责: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保护现场,稳定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2.2工作机构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及职责

主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信息报送及工作协调,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及时收集、分析和掌握突发公事件预警信息,制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应急措施,为应急领导小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决策依据;督导、协调各处室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等。

3.预测、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学校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监测和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3.1.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镇党委政府和区教育局,若因情况复杂,1小时内难以上报的,必须先电话报告,待情况核实后,再书面报告。并时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镇政府的同时报告区教育局。有关事件应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及有关部门直接报告。

(4)续报: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续报事件处置情况及事态变化情况。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3.1.2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收到突发公共事件情况报告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程序报应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时将信息通报有关部门,把应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作出的处置批示或指示及时传达给有关部门。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镇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公共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书面正式报应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通知相关部门,并按照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领导意见,以信息专报形式报告镇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

3.1.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事发单位、时间、地点,事发简要过程、规模、涉及人员、波及范围、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初步估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学校和相关单位已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2预防预警行动

(1)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4)具体的预警行动详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相关内容。

3.3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负责。

4.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先期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

学校有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或已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组织力量,开展先期预防处置或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镇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处置情况也要及时报告镇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

4.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学校要根据政府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级别落实预防和处置措施,针对武进区的特点,重点做好防汛、抗台、防地质灾害等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一旦接到预报,按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立即进入抗灾状态。

(1)一般灾情

应急领导小组值班人员向分管领导汇报灾情,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灾情,并进岗到位,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做好抗灾准备。

(2)较大灾情

应急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灾情;主要领导进岗到位;落实防御措施,积极做好抗灾准备。

(3)重大灾情

应急领导小组全体领导进岗到位,成立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向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汇报灾情;救灾指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到现场,落实抢险救灾,处理善后等工作,全力做好师生财产转移安置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并把灾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2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

学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必要时联系120急救,同时上报镇政府和区教育局。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医护人员到场后,主动提供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医护、消防人员开展人员施救和灭火抢险工作。

②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③抢救伤病员,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④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⑤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务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2)地震应急处理办法

一是迅速落实临震应急措施:

①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启动应急预案,进入紧急状态,应急疏散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治安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等职能小组成员到岗到位。

②组织开展检查,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③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④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禁止任何个人发布未经地震部门确认的地震信息。发生地震谣传时,迅速予以平息和澄清。

⑤加强值班,及时掌握情况,全力维护秩序。

⑥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二是立即开展震后应急行动:

①地震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和各职能小组在第一时间到一线实施应急预案,各负其职组织人员疏散和应急救援工作。

②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滞留在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③迅速切断电源(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④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维护好秩序。

⑥及时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报和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

(3)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②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③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人员。

(4)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①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积极预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②学校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事发学校要迅速开展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③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人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支援帮助;

④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5)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②学校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③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④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6)校园及周边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校园及周边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救,向公安交管部门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②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③学校有关部门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涉及外籍师生的,要尽快按规定报告外事部门。

(7)校园暴力侵害事故处置办法

①强化门卫值班。对进入校园的人员严格实行盘查确认、登记准入、离校反馈制度,严控社会闲杂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非教学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对未经许可携带可疑物品强行闯入者,门卫和安全保卫人员应及时将其逐出学校,并发出警告。

②进行安全防范教育。教育师生在自身或他人被暴力侵害时要立即报警,报告校长,或到门卫室,也可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

③立即报警。在发生暴力侵害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进行110报警,并组织力量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组织指挥,同时报告镇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

④迅速救治。采取措施,迅速组织教师抢救受伤师生,直接拨打120急救或用其他车辆,送医院处理。

  ⑤及时控制。迅速将学生转移到安全的教室中,组织力量利用一切手段稳住不法分子,防止伤害事故的再次发生。

  ⑥坚决斗争。如果学校有能力制止不法分子的活动,采取一切坚决手段,制止不法侵害行为。

  ⑦积极协助。配合公安干警制止不法分子,直至抓获。

(8)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举办各类大型群体活动必须按程序报批,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求助120急救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③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④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要在第一时间向镇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联系当地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9)外出组织学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与实习接收单位明确安全责任,落实相关措施;

②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③事件发生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④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并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校和事故一线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

⑤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10)实验室有毒物品泄漏的处置办法

①试验室发生有毒物品泄漏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组织学生有序的离开现场,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组织人员看护,禁止人群和车辆进入。同时要立即上报镇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

②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进入现场救援,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且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进入现场后,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立即关闭阀门,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堵住泄漏处。

③泄漏物处置:

一是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

二是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可用泡沫或其它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将收集的泄漏物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11)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①学校后勤各部门要做好食堂、教师宿舍、教学楼等重点场所突发事件防范工作,配合地方相关部门做好供水、供电、供暖和通讯保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②发生断电、燃气泄漏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员工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同时立即报告镇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③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蓄水池、供应水塔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4.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1)传染病

①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具体措施: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报告教育主管部门、镇政府和卫生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关注本地区疫情信息,随时报告本校疫情变化情况;在区教育局专门人员指导和要求下,学校要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好进行应急状态的准备;学校内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必须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②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掌握全体师生情况并及时上报;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③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行;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厕所等场所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④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若需全区学校停课,须报区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2)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处置,立即实施以下应急措施: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封锁和保护相关场所,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整改存在问题,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和自我保护意识。

(3)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当此类事件发生,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向教育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卫生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4.4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1)群体性事件

①一旦发现有发生此类事件的倾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汇报,同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说服教育、思想引导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广播、通告等形式,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聚集人员通过合法途径、正当渠道解决问题。

②在教育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接报后赶到现场后,学校应主动提供相关信息,接受教育部门、公安部门的现场工作指导,并协同开展工作。要严密掌握、控制现场事态发展情况。要视情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了解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及组织人员情况,耐心细致做好劝散工作。

③在教育疏导、反复劝告无效或发生聚集闹事等情况时,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报告镇政府,配合公安部门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态,坚决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并配合公安部门采取措施对违法人员依法处置,同时配合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④事态平息后,学校认真总结教训,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于在事件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类统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

①统考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考点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武进区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和区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同时做好突发事件情况记录。在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考点学校要在上级的指挥下采取措施,并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控制事态发展。

②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上报,并向考生说明情况、安抚考生情绪。并按照省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意见,组织实施停止考试或启用备用试卷进行考试。

③发生考前试题试卷泄密事件时,考点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及时进行上报,接受调查处理。配合公安部门协同有关部门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和及时侦破案件,维护考试权威,维护社会稳定。一旦发生考试试卷泄密,考点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对造成考卷失密的人员进行控制,及时进行上报,防止与泄密有关的信息散布,尽可能地将波及范围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按照省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意见,组织实施照常考试,泄密科目全区或局部地区停止考试,启用备用试题重新印制延期考试。

④发生考场失控事件时,考点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进行上报,并劝阻、缓解考生情绪,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蔓延。如发生集体作弊、考场秩序失控、集体罢考的情况,考点学校应急领导小组首先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并及时上报,如考生不服从劝解,应终止该场考试,并按照有关考务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如发生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考点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对带头闹事、违法人员不准其离开考场,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4.5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依据法定程序,经相应级别的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宣布解除灾情,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做好应急处置的总结工作。

5.后期处置措施

善后处置工作主要由学校负责实施。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开展损害核定、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资源等评估,由学校书面报告镇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并请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后,迅速组织实施。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善后处置工作,由学校在镇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进行。

5.1排查事件,恢复工作

学校要迅速查清并上报受损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方面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修复工作,尽快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另一方面积极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协调保险机构第一时间对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理赔。

5.2结果报送,建立档案

按照报告制度,突发公共事件过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向上报告相关情况。报送内容包括事发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直接损失;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等。学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建立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档案。

5.3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积极探索稳妥、快速、高效做好学校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新途径。

6.保障措施

6.1保障机制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开展组织协调工作,保证信息、人员、资金、物资保障到位,学校信息保障人员要迅速收集、分析研判和报告情况;学校应急队伍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学校后勤部门要及时、充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物资能源供应充足、医疗卫生服务到位。同时协调所在地政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保证交通运输通畅,做好治安维护,提供通畅信息的气象、新闻发布、政策与法制等保障工作。

6.2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讯方式方便快捷和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6.3人员保障

学校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组织和训练出一支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队伍。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要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及时调整组成人员。学校的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

应急预备队队长:总务主任

应急预备队队员:总务副主任、门卫、办公室主任、教导主任、政教主任、会计

6.4资金保障

学校要严格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6.5物资保障

学校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配备消防器材以及消、杀、灭药品等救灾所需物资,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并做到物资存放合理,通道畅通,运输便利、安全。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包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7.教育、演习和管理

7.1演习演练

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综合或专项演练,并协调教育主管部门、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观摩和指导。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和依靠师生员工,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7.2教育和培训

学校要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努力提高师生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是要把正确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作为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制定教育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二是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三是要有组织、有计划地邀请专业人员来学校进行专题讲座,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四是要组织学校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到专业部门进行培训。

7.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对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定,经报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同意后,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取证,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的;

(2)未依照规定完成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对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4)在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5)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6)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8.附则

8.1制定与修订

本预案和演练计划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将会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稳定的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队伍,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经费,确保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的顺利进行。

8.2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村前小学“一岗双责”制度

(2015年6月1日制订)

 

根据武进区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我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加强管理,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杜绝并妥善处置学校突发事件。学校每个教职员工,既要对自身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本职范围内的各项安全工作负责。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此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领导小组及其工作职责

组长:校长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联系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

副组长:副校长

协助组长工作。联系教务处的安全管理工作,教育教学安全、学校师生心理健康教育。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学校安全工作协调、资料报送、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安全工作总结。安排、督促、检查学校的安全日常工作。协调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的治理、交通安全教育等安全工作。

二、学校各处室、各岗位安全职责

1、教务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⑴ 抓好课堂教学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① 课堂教学秩序稳定,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② 防止由于教师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不安全责任事故。

③ 认真抓好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和教育。

⑵ 检查和督促学校各处室、功能室责任人,加强对用电、危险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按规范操作,预防不安全事故。

⑶ 不定期的检查各班到校情况,负责登记各班上报的无故未到校学生名单,配合班主任做好调查,严格控制学生流失现象的发生。

2、政教安全管理职责:

⑴ 具体实施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实施方案,组织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月、周、日)活动每年不低于4次。

⑵ 负责学校的升旗、大型集会、文艺晚会、外出参观、看电影、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安全管理和教育。

⑶ 负责安排学校内部值周值班。

⑷ 抓好护校值日的组织、安排管理,配合值周领导和教师坚持每日对校内和周边巡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处理。

⑸ 抓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工作,协助班主任处理学生违规违纪,并对违规违纪现象纪录、分析。采取措施预防学生打架等不良现象发生。

⑹ 共同教育问题学生,责任书签发到位,落实要有措施、有纪录、有成效。

 ⑺ 审核班级、年级组的外出活动,并评估活动的各个安全环节。

3、后勤安全管理职责: 

⑴ 确保学校的校舍、场地、教育教学设施、器械和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① 校舍无危房,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无安全隐患。

② 加强教学楼护栏、扶手及关健部位(楼道、过厅、厕所)的设施维护和路灯照明设施的安装和维护,确保路灯长年正常使用。

③ 严格用电管理制度,专人负责用电管理,经常检查维修,及时更换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线路,禁止超负荷或者违章用电。

⑵ 健全学校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安全管理制度。

① 落实门卫职责,确保校园内外的教学秩序不受干扰。

② 加强自行车管理,防无锁、防丢失、防乱停乱放。

③ 落实校产安全管理责任。

④ 安排节假日、双休日学校安全的值班护校。

⑶ 确保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严把食品安全、卫生关。

加强学校食堂的人员管理、安全管理、食品卫生管理和教育。定期组织体检,严防食品霉变或污染。

抓好食堂卫生管理。并不定期的检查炊饮人员的健康状况。(每学期不得少于3次)

⑷ 防火、防盗、防饮食中毒、防暴雨洪水、防地震,有措施,全年无责任事故。

⑸ 与校内商店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对校内商店的安全管理。

4、各办主任安全责任:

(1)、经常清查本楼层的教室门窗、玻璃、风扇、电源、黑板、桌椅、栏杆等是否破损、牢固,及时排查并报告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

(2)、各办主任从本楼层学生的实际出发,加强本楼层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制订出适合本楼层学生安全教育系列内容并进行一周一次的安全教育。

(3)、及时了解本办公室的教师动态,组织教师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5、班主任安全责任:

(1)、经常利用班会、晨会、思品课等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加强课间、午间活动管理,杜绝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2)、时时注意班级各类设施的安全情况,维护班级设施的完好,如发现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3)、学生上操、升旗、参加集会等集体活动时,班主任应与学生同行,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下楼梯,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不安全事故。

(4)、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及学校有关安全工作制度,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如实上报学校,不得隐瞒、拖延。对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应及时送校医室、医院,并通知家长。   

(5)、班级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事前申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组长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商议,必要时报教育局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活动要坚持“徒步、就近”原则,外出活动必须配有2名以上带队老师,要精心组织,落实安全措施,并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6)、班主任不得私自向个人或单位购买课间、午间食品,不得向学生推销过期、变质食品和保健用品,不得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

(7)、教育学生尽量不要参加有众多成年人在场的抢险、救灾等危险性活动。

6、任课教师安全职责:

(1)、坚持落实讲课前学生人数查询制度,如发现学生缺席,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查明原因。

(2)、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3)、每天下午最后一课的课任教师应负责对学生一分钟的安全教育。

(4)、对学生课间的不安全活动应及时制止,发现校园设施的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7、体育教师安全职责:

(1)、坚持体育课上下课整队并且清点人数的制度,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体育教师负有维护教学场地、体育器材、设施不受外界因素干扰的职责。对设施有不安全因素的,应及时向学校总务处报告。

(3)、对体育课堂上学生攀高、擅离体育场地等一些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

(4)、体育教师应当按照体育运动规律和规定的教学工作计划开展活动。

(5)、不得私自向学生推销各类体育用品。

(6)、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遇学生发生意外事故的,应及时把学生送往校医室或就近送往医院救治。

(7)、应了解所教班级特殊体质学生的情况并妥善处理。

8、实验室人员安全职责:

(1)、高度重视安全,做到“五防”、“四关”。五防:防火灾、防盗窃、防漏水、防腐蚀、防中毒;四关:离室时要关水、关电、关仪器、关门窗。

(2)、实验仪器、药品、危险品应当分类存放在安全地点。

(3)、教育学生规范实验操作。

(4)、学生在实验操作时,管理人员不得离开实验室,应做好巡视指导工作。

9、图书管理员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图书管理制度,坚守岗位,负责书库的管理,保持书库和图书清洁、整齐、通风,防止图书霉烂、虫蛀和火灾。

(2)、上下课时,协助课任教师做好学生在图书室楼梯和走廊通行时的疏散工作。严防学生由于拥挤而造成的相互践踏伤亡事故。

10、医务室校医职责:

(1)、结合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上好健康教育课。并做好对传染病者做到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早期隔离工作。

(2)、织好每年一次学生体检工作,及时做好疾病矫治工作。有计划、有系统地向学生宣传卫生常识,培养卫生习惯,以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3)、指导并监督学校食堂卫生,对膳食管理人员、炊事员进行必要的卫生教育,防止食物中毒。

11、食堂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严格把好三关:食品采购、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

(2)、做好食堂人员的晨检工作。如发现有身体不适人员应及时劝其休息,不得进入食堂。

(3)、定时组织食堂人员学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和安全教育。

(4)、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食堂。

(5)、按行业规定执行操作程序,确保食品加工卫生,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食堂保洁工作和餐具消毒工作,保证无鼠、无蝇、无蟑、无卫生死角。

(6)、炊事班每天下班前需检查液化气、水源、电源有无关闭。

12、门卫工作人员安全职责:

(1)、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手续,严防可疑人员入校。如确实有事的外来人员应事先与校内人员取得联系后,办好登记手续方可入校。

(2)、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教师学生离校后,应要负责检查各室的门窗水电,并关好各楼道大门。

(4)、每天要定期巡逻校园,发现险情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另外,学校实行“首遇责任制”,即任何一位教师、职工,发现学校及学生中出现不安全因素,应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及时向有关负责同志汇报,并及时作出力所能及的较为妥当的处理。

13、值班教师安全职责:

负责看护学生出入校门、排查安全隐患、监护学生课间活动、中午就餐、校园安全巡逻等工作。及时报告并处理当天的突发事件,确保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值班记录。

三、相关工作制度

1、实行安全责任包干管理制度:

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必须认真做好所承包的范围的安全稳定工作,教职工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要认真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

2、安全检查制度:

(1)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对所承包项目随时进行检查,领导干部做好每月一次带班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清除隐患,做好登记和上报。

(2)针对本校安全生产的有关问题,每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本校的实际,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在建工程安全、交通安全、校园安全保卫等)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整治和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3)每月组织1次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由相关处室及时制定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寒暑假期间除外)。

3、例会制度:

每周一、每月月底分别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总结,通报本校安全工作情况,随时改进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4、安全教育制度:

(1)一周一次的安全教育

每周星期一升旗仪式、教师例会、班会课由校长、班主任等进行一周安全小结和安全教育。

(2)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

每天放晚学前,由班主任老师作一分钟的安全教育。

(3)周末安全教育

每周五下午放学前,由班主任老师对学生加强周六周日安全教育。

(4)节假日安全教育

遇节假日,学校层面通过校讯通、告家长书、通知等形式联合家长、通知班主任加强对学生节假日期间安全教育;班主任于放假前一天召开主题班会,加强对学生节假日期间安全教育。

(5)每学期一次安全讲座

每学期以学校单位,举行一次安全知识讲座或培训。

(6)做好安全教育记录台帐,学校各层面的安全教育均应留有记录台帐备查

5、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当安全事故发生后任何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及时处置,不得瞒报、误报、漏报、不报。学校按照规定程序上报主管部门,同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及一票否决制度:

(1)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按上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当出现严重违反安全工作制度、重大隐患整改不力、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力等情形的,按照规定约谈相关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2)对因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而引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对于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因工作失职或渎职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严肃进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对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而导致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安全保卫

 

门卫制度

 

1、门卫必须着制式保安服上岗;要热情服务,语言要得体,态度要和蔼,不得简单粗暴。

2、门卫必须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不得随意离岗,有事离岗需向学校领导请假并安排好代岗人员。

3、对进出校门的人员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要建立健全登记手册。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记录详细。

4、门卫要切实配合学校搞好全封闭管理,上学期间学生出校门必须持班主任审批的假条。

5、门卫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酒后上岗;工作时间不得会客、饮酒。

6、门卫必须搞好安全、卫生、防火、防盗、防爆等工作。认真开展校园巡查,发现疑点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和报告。

7、对工作中发现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要积极制止并及时报告校领导和公安机关。

8、门卫人员要按时交接班,并自觉遵守单位各项制度,先进者给予奖励,违反者给予惩处。

9、做好学校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

 

门卫值班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严于职守,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严禁脱岗和睡岗。

2、门卫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示,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传达给相关人员。

3、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保证信息畅通,经常巡视所负责辖区,遇有可疑情况,必须沉着机智,快速处置或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

4、门卫值班人员如因事不能按时到岗,应提前向领导请假,领导另行安排他人值班,不得擅自让他人替岗,否则后果自负。

5、值班室内严禁闲杂人员出入逗留,严禁在值班室内进行娱乐活动,以及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6、接报警监控系统报警时,门卫值班人员应迅速出警,及时正确地处理好报警信息。

7、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并搞好交接班,对当班发生的问题及处置结果应认真填写以备查。

8、门卫值班人员因玩忽职守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防卫器械的使用制度

 

1、护卫员要爱护使用防卫器械,严禁用防卫器械嬉戏打闹或交给他人玩耍。

2、所配防卫器械只供护卫员在紧急下防卫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

3、严禁将防卫器械提供他人使用,无特殊情况或未经护卫主管批准,严禁携带防卫器械外出。

4、交接班时,对防卫器械进行检查并记录于《防卫器械交接登记表》上。

 

门卫职责

 

1、定期组织保卫科人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学校保卫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2、制定科室计划、总结、情况汇报,严格学校规章制度,依靠群众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毒、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常抓不懈广泛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增强师生法制观念,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

4、严密防范措施,做好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定时不定时地组织人员对学校进行安全检查。

5、维护校园稳定,对冲击、袭扰学校,侮辱、殴打学校师生员工、破坏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组织人员予以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为学校教学、生活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6、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制订《预案》,消除隐患,堵塞漏洞,落实防范措施。

7、遇有重大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并积极参与抢救,查明性质,妥善处理。

8、管理保卫科其他人员,督促落实岗位职责,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做到值班有记录,事故有登记,情况有调查,审批有报告,调解有结果。

9、做好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进入校园车辆及外来人员制度

 

为维护和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不断创设优良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校务会研究决定,制定本条例。

一、门卫

1、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禁止出租车、办事车辆进入校园。对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必须做好登记并指定行驶路线,停靠地点。

2、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禁止社会闲散人员、商贩人员、推销人员进入校园。

3、上课期间严禁进入校园找人办事。家长访问学校要在接到班主任通知后,方可进入校园。

4、家长到校看望学生或给学生送东西,只能在大门卫进行,家长不许进入校园。

5、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安保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身份证件查验制度和会客引领制度,并做好登记。

618时—次日6时,禁止一切车辆出入,大门上锁。

二、外来车辆

1、准许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上级领导车辆、上级业务部门车辆、校办指定的临时车辆,厂店送货车(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

2、严禁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进入校园。

3、学校职工(包括领导)及职工亲属、学生及学生家长,不许把出租车、三轮车引进校园。

4、外来办事车辆停靠校门外,任何人(包括领导)不许与保卫打招呼,放入校园。

5、进入校园的车辆禁止鸣笛,停靠车场中的停车位中。

6、进入校园的车辆时速小于20千米/h。车辆在校园出现一切事故责任自负,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赔偿。

三、学校及自用车辆

1、学校及职工自用汽车一律停靠在停车场的停车位内。

2、学校及职工自用车辆在校园内禁止鸣笛,速度控制在20千米/h内。车辆在校园出现一切事故责任自负,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赔偿。

3、禁止用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进入校园运东西。

四、自行车

1、广大教师、职工应做学生的表率,禁止在校园骑自行车。

2、师生自行车一律停在自行车棚里,禁止乱停乱放。

说明:学生或职工突发急救伤病,可调动一切车辆进入校园抢救。

 

教师值班制度

 

1.值班教师轮流担任。

2.值班人员要对学校重点部门、教学秩序、电源进行检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3.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严禁脱岗、漏岗,岗上严禁喝酒和做无关活动。

 

巡查制度

 

1、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要恪尽职守,认真负责,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2、巡查人员对本单位进行巡查时,要重点巡查本单位的重点部位和单位需要巡查的其他部位,以确保本单位安全。

3、巡查人员在巡查中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巡查方式,如往返式、循环式、交叉式、定时不定式式等方式交替使用,以防止作案人员摸到巡查规律。

4、要根据紧急情况制定预案,要求发现可疑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置,难以处置或权限以外的情况,要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打110报警。

5、及时填写巡查记录,把巡查时间、地点、人员、负责人、巡查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认真记录在案。

 

巡逻及职责

 

工作职责:

1、上班着装整洁规范,精神饱满,树立良好形象。

2、准时上下班,要尽职尽责,不擅自离岗,对违纪学生要耐心教育。

3、对违纪多发点要加强巡逻。

4、协助学生单车摆放整齐,检查上锁情况,防止失窃。

5、巡逻要做好巡逻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或政教处报告。

6、要加强对实验用房、办公楼、教学楼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派出所联系,并及时向领导汇报,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7、星期六、日,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要锁好教学楼大门并关闭电源。

 

奖惩制度

 

1、把治安综合治理任期目标管理达标责任制同评先评优挂上钩,同安全保卫责任人的政治荣誉、政治考核、职称晋升和经济利益挂上钩,建立奖惩制度。

2、每年年终,交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由学校行政领导小组综合测评、考核打分。可授予治安保卫先进个人。对在综合治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视情况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3、根据规定,年终定量综合考核未能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权”,当年不能评为先进,该治安保卫责任人不能评治安保卫先进分子。

4、由于责任心不强,有章不循,擅离职守或违章操作,麻痹大意而造成失窃案件和灾害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和罚款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校舍安全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

5)体育场馆及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6)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不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10、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安全检查规范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到实处,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下旬检查一次,不得漏检。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

二、检查项目:

1、校舍的门窗、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厕所、围墙、大门是否有隐患。

2、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3、学校用水,电路、电器设备、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

4、学校运动场地、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5、对教学楼和宿舍楼的楼梯、走廊、防护栏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6、学校每星期都要对学校厨房的食品和小卖部出售的食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7、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8、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了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校内的校园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校园安全事故”是指发生于学校之中,对在校教职员工、学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对学校的财物造成重大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任何人对校园安全事故不得隐患、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患、缓报、谎报。

第四条第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教职员工应当发现后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1、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2、发生或有明显征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有明显先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发生致人伤亡或者可能致人伤亡的暴力伤害事件的

5、发生或可能发生在校师生被绑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在校师生人身伤害或者在校师生人身重大危险的事件。

第五条本制度第四条范围以外的其他校园安全事故应当于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教育局办公室进行书面报告。

第六条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就该事故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消防机关及政府的密切联系,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和调查情况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第七条校园安全事故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24小时内,负责老师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校长进行全面汇报。

 

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1、安全巡查检查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安全巡查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巡查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巡查检查记录,及时报分管领导。

3、学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做到安全巡查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巡查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点、无空白、无死角;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4、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巡查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6、学校安全巡查检查要坚持有章有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7、日常安全巡查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教职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

 

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成员对学校安全负直接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全面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学校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全体学校行政成员任成员,负责学校校园的安全排查、整改。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3、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校园安全隐患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到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整改期限内未落实的,经校务会研究决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因排查整改不及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按有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4、隐患排查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将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示牌,画出明显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5、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争取上级领导的帮助解决。

6、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落实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7、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

 

四、饮食卫生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一、原材料进出库须验收登记,做到食堂帐目清楚,核算准确,进货、拣洗、切配、烧煮、供应层层把关,严禁过期食品或变质变味食品进入每道工序,严禁食物中毒。

二、认真做好菜肴加工,做到荤素水池分开,生熟分开(冰箱、用具、盛器等),并贴有标志,固定使用。

三、认真做好用具、盛器及其他物品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熟食品一律使用不锈钢或搪瓷制品,过夜食品全部放置冰箱使用食品袋包装。

四、工作人员一律凭体检合格证上岗,并定期复查。

五、工作人员须做到“三白”(工作服、帽、口罩)“四勤”(理发、换衣、剪指甲、洗手),上班期间不准带戒指或其他饰品,严禁在厨房吸烟。

六、环境卫生分块包干,落实到人,每周大扫除二次,每天下班前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做到地面无油垢,墙面无积灰,水池内无杂物、无堵塞,泔脚处加盖且无剩余物。

七、认真做好灭四害工作,做到纱窗齐全无门缝,下水道出口处装铁网等措施,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

八、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警惕,明确责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要赔偿。

九、食堂人员就餐时由专人分发,集中吃饭,不挑拣饭菜。不带家属或客人在食堂用餐。

十、加强人员思想素质教育,每周学习一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广泛收集信息,虚心听取意见,提高饮食质量,真正做到服务育人。

 

学校商店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小卖部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人员的职责,有效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小卖部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后方可营业。

二、小卖部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着装整洁,服务态度端正,服从学校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价格出售食品,不得擅自更改价格。

三、进货:必须到持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厂家或销售商处进货,所进食品必须有“QS”标志且未过期,严禁进购“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食品,一经发现将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四、购买食品时,一定要定点采购,索取销售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质监部门出具的“食品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和进货清单及发票。

五、做好食品进货入库验收记录,对库房的食品要随时清理,对过期食品马上销毁,做到先进先售。进货不能太多,做到及时进货,及时售完,不积压食品。库房内严禁存放非食品。

六、小卖部中的食品和非食品要分架摆放,严禁混放。

七、出售时发现食品有问题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对学生反应的意见要及时整改。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区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区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区卫生防疫站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区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传染病预警机制

 

牢固确立“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建立和健全学校卫生工作管理体制、卫生队伍和群防群治网络,把学校卫生防疫、健康安全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积极开展学校预防传染病公共卫生标准的建设,加强学生公共意识和良好个人卫生习惯的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成立学校传染病事件处理领导小组。

一、建立学校传染病处理预警机制

1、学校认真执行晨检和健康观察制度。卫生室每天早上统计各班因病缺课情况,并及时报告校长室,分析查找原因。

2、根据病种、发病的病例数、范围及预警的分级标准,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发布预警信息。

3、若发生一级预警,学校按正常教学秩序管理,加强晨检工作,加强卫生健康教育,严格执行发病学生的休学制度,限制无关外来人员进入学校。若发生二级预警,保持学校的相对封闭,保持正常教学秩序,加强消毒工作,隔离发病学生和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加强学生的健康检测。若发生三级预警实施学校局部或全校范围内停课,对可能受污染的区域实施消毒与隔离,严格限制人员出入。

二、建立和完善学校传染病紧急情况报告制度。

1、遇突发传染病,每位教职员工都有责任及时上报学校办公室,同时报告领导小组。

2、办公室在第一时间上报教育局及传染疾病控制中心。

3、校长室、政教处在第二周完成全校学生花名册(包括家庭地址、电话、父母亲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和教工花名册。

4、事发后由领导小组责成政教处通知班主任,在第一时间与相关家长取得联系。

5、预防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范围:

1)出现个别传染病或疑似病例的;

2)出现一定数量的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

3)出现集体性不明原因发病症状的;

4)其他需要报告的防疫情况

6、传染病信息报告的途径与要求:凡出现上述情况的,班主任要立即了解患者病因,在两小时内书面信息报告校长室。校长室同时通报区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跟踪后续信息,定期报告。

三、迅速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

1、隔离。学校在防疫部门指导下,立即启用隔离观察室,对发病学生(与发病学生有密切接触的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并将患者尽快送医院治疗。

2、消毒。对患者活动过的区域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由专职人员进行消毒。

3、封闭。加强学校管理,严格限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停止大型人员集聚活动。

四、加强学生卫生防病教育。学校卫生室和学生处应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教育,向学生传授个人卫生习惯,卫生防病,自我保健的知识,认识健康的价值和意义,逐步形成对自己健康负责的观念,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卫生习惯。

 

学生晨检制度

 

一、为了预防学校传染病暴发,学校应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固定专()职晨检人员。

二、学校应在传染病流行季节、本地学生中有传染病疫情时,对入校学生开展晨检。在有重大传染病发生时,学校应对走读学生增设午检(要求同晨检)

三、晨检在学生入校时由学校晨检人员开展,做到入校必检,未晨检和晨检发现传染病疑似症状的不得入校。

四、晨检主要检查学生是否有体温升高、出现皮疹、腮腺肿大等。不能判断时由学校保健医生鉴别。对未到校学生要设法取得联系,询问原因,注意追踪,填写好追踪记录。晨检人员要将晨检情况填写晨检记录,晨检结束后及时报送学校政教处。

五、晨检中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责成家长或由教师带到医务室(保健室)、医院就诊。

六、学校医疗保健、疫情管理人员要每天统计晨检情况,有群体性疾病发生时,要及时向校领导报告,由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疾病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

七、学校要定期组织晨检人员开展传染病知识学习、培训,晨检人员应掌握晨检的相关要求,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预防校内传染病流行。

 

五、消防安全

 

消防检查制度

 

1.由学校安全负责人、安全员负责全校的消防检查。

2.安全员每半月对全校所辖的消火栓、灭火器具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通知各处、室负责人,通知单由安全员备案。

3.每月安全员需对安全通道、应急灯等进行检查一次。

4.每月由安全委员会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一次。

5.安全员对上述检查进行详实记录,每年将记录存档。

6.每季安全委员会对各处、室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检查,由安全员做检查记录。

7.每半年对各处、室进行安全演习检查一次。

8.每半年由安全员负责写出书面总结。

 

消防器材使用保管制度

 

消防器材使用保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财产和每个人的人身安全,为确保全校消防器材的合理使用,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如下规定: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象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消防器材,平时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于通风良好处。

2.消防器材实行专人负责,学校各重点部位由其负责人负责。

3.灭火器使用后及时上报安全员并说明情况返回空瓶,领取新瓶,使之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4.灭火器如因管理不当,丢失应追究其相关负责人责任,无故动用或保管不当造成报废,应当赔偿。

5.由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状况。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掌握以下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督查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附各相关室的消防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必须关闭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保持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必须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多媒体教室、微机室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多媒体教室、微机室和网络中心的空调、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度表、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多媒体教室、微机室和网络中心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多媒体教室、微机室和网络中心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多媒体教室、微机室和网络中心,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保持多媒体教室、微机室和网络中心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6、多媒体教室、微机室和网络中心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必须关机和切断电源。

7、多媒体教室、微机室和网络中心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媒体教室、微机室和网络中心内部装修,其地面、顶棚和墙面应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单位应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学校审核备案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方可施工,装修竣工后,应经学校会同公安消防相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三、图书室、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图书室、档案室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

2、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燃烧蚊香等。

3、图书室、档案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

4、图书室、档案室各岗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5、保持图书室、档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杂物、书籍。

6、图书室、档案室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掌握灭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专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员工作时严禁吸烟。

3、食堂管理人员每天下班时要关闭灯具、电器电源开关。

 4、保管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损坏、丢失和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安全防火责任制度

 

为确保学校安全,杜绝火灾发生,防患于未然,特制定防火责任制度。

.每位更夫必须认识到防止火灾发生的重要性,熟悉并掌握消防知识,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责任心强、嗅觉灵敏、耳聪目明、反应机灵。

.禁止使用电器。如:电褥子、电炉子、电饭煲、电炒勺、热得快、电暖气、电热杯;禁止私接乱搭电源;禁止为他人提供电源,禁止使用煤气灶。

.教师下班要对教师办公室、教室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没切掉的电器,要切断电源,并认真做好记录,次日汇报责任区负责人。

.熟悉责任区消防器材设施的位置,掌握消防器材、设施的用途及使用方法。每天要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汇报值班领导或安全责任区承包人。

.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的大门钥匙,放到指定、显著位置,保证急需快取。

.人员出入携带物品要认真检查,禁止可燃物、爆炸物带入楼内。

 

用电管理规定

 

本着安全、节能、增效的原则,制定用电管理制度如下:

1.所有办公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炊具、和其它大功率用电器。

2.教室内不准在白天(能见度低的阴雨天除外)点长明灯。

3.故意损坏电器如:开关、插座、灯具等,每件罚款20元。

4.严格执行节约用电制度,未经批准禁止私自接电。

以上各项规定,望广大教职工、学生认真执行。

 

消防工作责任制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使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特明确消防工作的责任,规定如下:

一、校长的消防安全教育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为学校的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

2、主持制定学校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有意识的把消防安全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

3、组建学校的消防安全教育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学校的实施消防安全教育的具体工作。

4、把这项工作纳入学校常规管理,并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5、对教职工进行消防教育,制定对教职工的个人消防安全评价措施,并把评价结果纳入个人综合考核。

6、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及时排除。

7、做到不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灭火。

8、保护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二、班主任及其他教师的消防安全教育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的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制度。

2、在学校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3、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要有消防防范措施,有请示报告。

4、采用各种适合学生心理特点的形式,组织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5、保护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学校职员消防安全教育职责

1、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

2、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3、主动接受消防教育,管电、管火、管理建筑物及易燃物易爆物品的人员,要持证上岗,规范操作,规范管理。

4、保护学生不受火灾侵害。

 

六、活动安全

 

学校大型活动审报制度

 

1.学校的各种大型活动都要通过教师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经教师会议通过后方可组织开展。

2.凡学校外出活动,必须报告教育局,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学生外出。

3.外出活动必须写出详细的活动内容、地点、时间及学生安全措施的制定、安全事故发生的预防办法和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办法,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班主任带领班级外出活动,必须先写出申请,报经学校同意并签字、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外出。

5.组织学生外出进行大型活动,学校必须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进行。

6.班主任在带领学生外出活动,必须将参加活动人数、活动地点报告学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外出。

7.学生外出进行公益活动,必须有教育局批准。

 

举办师生大型集合活动安全制度

 

为确保学校举办师生大型集会教育活动中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上级业务部门要求,针对我校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各部门组织师生大型集会教育活动,在前期准备工作中必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熟悉安全应急预案。

.师生大型集会活动前,组织部门领导要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汇报举办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年级学生人数,安全保障措施,经批准方可实施。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在批准组织单位实施前,要对活动场所进行认真考察,结合场所的实际情况,对保障措施进行认真地审核、分析、完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禁止举办大型集会活动。

.大型集会活动安保措施要努力做到严密、周到、可靠、可操作。

.大型活动进行之前,组织部门领导要向全体参会师生讲清本次活动可能出现不安全因素,规避方法。

.开展校外大型活动,如,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参观、公益劳动等,组织部门必须在学生出校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与社会组织部门及有关部门沟通协商,通力合作,努力做到万无一失。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许随意组织师生大型集会活动。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不向安全领导小组织汇报,擅自举办大型活动,取消其组织者的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运动会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田径运动会是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大型集会活动,大会准备工作中或进行工作中常有不安全事件及突发性的安全事故发生,为确保学校田径运动会在热烈、欢快、安全、有序中进行,特制定本安全制度。

一、在运动会召开之前,大会组织会要召开大会工作人员,班主任安全工作会议,对安全工作进行详细安排和部署。校安全领导组织监督、审查。

二、学生做准备练习时,班主任教师要经常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并要经常到现场检查、监督。投掷项目场地,如:标枪、铁饼、手指弹、铅球、跳高场地由体育教研组设专人负责。

三、体育教研组在运动会开始之前,对运动器械进行严格检查,确保每一器械坚固耐用。

四、投掷组要依据项目设立与相项目数相等或大于项目数安全员,严格按投掷安全要求操作。

五、各班级选拔运动员,要求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班主任老师严格把关。

六、校医室要准备充足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校医要与社区医疗单位建立好联系,确保外援畅通。

七、校医要全天候地守在运动现场,并要设立明显标志。

八、保卫科自始至终地在场内、场外进行巡逻检查,对校外观众重点监视,发现可疑人做好盘问,跟踪工作,严控打仗斗殴,校外人员伤师生事件发生。

 

校园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一)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体育组长要具体负责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管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6)生在参加田径、军训和赛跑及召开校运会时,要事先了解学生病史,身体不适者、特异体质者严禁参加。

(二)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6.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七、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上下学安全管理方法

1、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2、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

3、学校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道路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学校门口至上车线路段内实行学校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4、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5、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九不准:不准在上车线路段内骑车、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6、晚上骑自行车,尽可能保证两人以上同行,注意力要高度集中,骑速不可太快。

7、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总务处的安全教育。

8、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二、学生出操集会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出操集会铃响后,各班按次序依次到指定地点集中,过楼梯须慢行,不统一踏步,班与班之间保持一定距离。

2、排队行进中集中注意力,不开小差,不讲空话,保持队伍整齐。

3、出操集会结束后,各班应按规定次序进教室。

4、学校各部门举行大型活动,须在活动三天前将《大型活动审批表》报校行政办备案,经学校行政办批准后方可举行。

5、大型活动组织部门应根据活动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明确安全工作负责人,向活动学生讲清安全注意事项。

6、举办大型活动必须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出现突发事件立即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三、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安全防范规定

1、学校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报武进区教育局比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

2、组织集体外出活动事先应充分考虑安全因素,拟订详细活动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教师带队。原则上多少学生出去,多少学生带回学校。

3、外出前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告知学生在活动中应当注意的事项。

4、外出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征和身体健康状况。

5、如发生意外事故,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学生乘车安全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可能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根据区教育局的部署,对本单位接送学生车辆及学生乘车制定乘车安全制度:

一、学生方面:

1、学生必须在指定地点,按年级排队,年级队长在最前面,待车停稳后,按乘车队长制定的顺序上车,年级队长在车门口指挥,最后上车。车未停稳,不许上下车,不许抢占座位,下车前要看清来往车辆再过公路。严禁带危险物品乘车。  

2、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物品或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不向车外扔杂物。

3、严禁驾驶机动车,上学放学禁止乘坐各种农用车、面包车、无驾照的车辆。不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有问题没修好的车辆。

4、学生写出不乘坐农用车和有关安全乘车的保证书。

5、学校值日教师,每天检查校门口有无农用车接送学生,及时劝阻。监督各村学生有秩序上车。  

二、司机方面:  

1、各村司机要自觉遵守国家交通法令、法规和交通规则,服从交通民警和其他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积极参加市、区交通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宣传交通安全,交流安全经验,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出车前必须做到五检查(即转向、制动、灯光、雨刮、喇叭),经检查正常后方可出车,坚决做到车有故障不出车。

3、车辆出车或停靠时要查看有否漏油、水、电等,冬季要做好防冻措施。经常保持车辆的内外整洁,要经常利用不出车的空余时间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使车辆机件始终处于良好性能和待用状态。

4、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到集中思想、谨慎驾驶,严禁超速、超员。

5、要定点、定线接送学生。学生下车时,车辆应靠公路右侧停稳后再打开车门。

三、照管员方面:

1、学生上下车时,照管员应下车,在车门旁组织学生有序上下车。

2、组织学生按要求坐好座位,系好安全带。

3、行车过程中,维持好学生的乘车纪律。

4、认真查点乘车学生。对未来车车的学生,应及时联系家长(或班主任),及时了解原因,并做好记录。

5、与学校管理人员办好交接事宜。

安全重于泰山,我校将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我们将做好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向师生、各村领导、司机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认真全面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监督,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八、其他

 

网络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校目前的网络建设工作秩序,保证网络工作的正常进行,特此制定网络管理员工作制度:

第一条:维护校园网稳定、正常的运行,及时排除网络故障,对不能解决的,应向领导汇报并提出切实有效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第二条: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网络设备、计算机系统硬、软件的维护和管理,包括放在本单位的校园网公用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负责监控校园网数据流量,尤其是监控网络黑客、网络病毒等不良数据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保障网络运行的稳定、畅通。

第四条:确保主控室各服务器正常运行,定期进行查杀计算机病毒、整理磁盘碎片等工作,保证服务器稳定、高效地工作。

第五条:关注最新的计算机技术,挖掘校园网潜力,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能力。

第六条:监督网络通信状况,发现问题后与有关机构及时联系。

第七条:建立管理员日志,对每天的网络运行情况进行记录、统计。

第八条:坚持业务学习,包括计算机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方面的业务,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1.对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和剧毒等危险化学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危险化学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一人管钥匙,一人管密码),实行双人领发、双人使用,并做好记录。

3.危险化学药品室内严禁烟火,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危险化学药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卡、物相符。

5.使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化学药品,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必须办理领取手续,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6.对实验中危险化学药品的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7、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进行处理。

 

防雷安全制度

 

1、学校建立防范雷电灾害责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防雷安全工作,建立各项防雷减灾管理规章,落实防雷设施的定期检测,雷雨后的检查和日常的维护。

2、各校应定期由有资质的专业防雷检测机构检测防雷设施,评估防雷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3、建设在防雷设施的设计和建设时,根据地质、土壤、气象、环境、被保护物的特点、雷电活动规律等因素综合考虑,采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设计和施工。

4、应采用技术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雷设施、器件、器材,避免使用非标准防雷产品和器件。

5、卫星接收系统、计算机及网络系统、低压配电系统、电化教室等场所要安装防雷装置,已安装防雷装置要符合要求。

6、新增加建设和新增加安装设备应用时对防雷系统进行重新设计和建设。

7、学校每年要向气象主管机构申请进行相关的技术检测。

8、雷灾发生时应及时向市防雷所上报情况,以便及时处理,避免再次雷击。

 

学校防震减灾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国家、省、市防震减灾工作的精神要求,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大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防震减载意识和自觉性,提高地震灾害防御和自救和互就能力,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二)规划目标

普及防震减灾基本知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建立健全地震应急和救援保障体系,增强紧急救援力量,增强我校学生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综合防震能力。

(三)主要任务

1、加强校园基础信息调查提高学生对于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完善突发地震事件处置机制,提高教师、学生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并实施学校地震安全方案,推进避难防灾场所建设。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宣传防震减灾避险知识,对学生进行地震、地质灾害、火灾等内容的防范自救教育,从小培养青少年儿童防震避险的理念、常识和心理素质等,保证两年举行一次及以上的演练,掌握应对地震发生时采取的防护措施和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带来的损失,从而提高学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和应变以及师生自救互救技能和应对突发地震的能力。

3、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知识受教育程度;充分发挥校园网在防震减灾教育中的作用。

4、落实各项应急救援规定制度,保证从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系统内工作人员24小时通讯联络无障碍,学校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确保反应迅速,救援及时。

5、学校为周边社区防震减灾教育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四)具体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防震减灾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校长亲自抓、教导主任具体抓、科技辅导员和各年级班主任齐抓共管的格局,形成一套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网络。

2、建立畅通无阻的防震减灾安全信息渠道。建立“教师通讯联络网”和“学生安全通讯联络网”,确保校长、各责任人、班主任、学生之间的信息畅通。

3、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学校严格执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时刻留心校舍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补救、整改,防患于未然。

4、开展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教育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为防震减灾工作创造出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让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使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真正内化为一种自觉的需要和行为。

 

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9. 不准学生使用教室内的微机,教师不经网管人员同意不能随意安装软件。

 

网络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网络中心机房的安全管理,保障学校网络的正常、有效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校园网管理办法。不得利用机房内的计算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

2、出入机房实行登记制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3、严格遵守上机操作规范,不得携带非法、盗版及未经机房管理人员许可的光盘及各种软盘上机使用。未经允许,不得对机房内计算机网络功能及网络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4、不得擅自使用机房内的计算机进行以下活动: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或发布他人信息;不得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送信息,侵犯他人隐私;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及从事其他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浏览、发布、拷贝有关淫秽、迷信、反动等不健康的内容或无故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邮件和商业广告。

5、爱护机房内的一切设施,自觉维护设备的安全运行。出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做好故障登记记录,并积极排除设备故障。

6、进入机房须换机房专用拖鞋,保证机房内的清洁、卫生。定期做好机房内(包括空调)的卫生。保持机房环境卫生,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不准吸烟。

7、定期检查警报器和灭火器。

8、未经批准,不准带人进入机房。

 

 

微机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保证微机室的安全、卫生和良好秩序,上机人员进入教室应按指定的位置就座。

二、上机人员应服从微机室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在教室内使用自带的软盘、光盘、优盘等。

三、上机人员在使用因特网业务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不得在网上传播、散布、复制以下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取消其上机资格,情节严重者通知有关执法部门。

四、对微机室里的设备必须爱惜,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

五、上机时如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微机室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六、保持教室清洁,禁止在教室内吸烟、吃食物。

七、对于违反上述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学校办公微机安全管理制度

 

1.各办公室教学公用微机为本科室人员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2.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微机上玩游戏、聊天和登录黄色网站。

3.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议论。

4.做好各微机室防范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并及时关锁。

5.微机室不准吸烟,更不得使用明火。操作人员离开微机注意及时切断电源。

 

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室列入学校安全要害部位,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

2.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

3.使用微机应实行登记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账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4.多媒体教室微机价值贵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5.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常规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9.

9.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0.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1.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2.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3.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4.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上一篇: 2016年端午节护校轮值表
下一篇: 学校应急预案汇编
版权所有:常州市武进区教师发展中心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村前小学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村前街591号   电话:0519-83761034

苏公网安备 32041202001011

  苏ICP备100522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