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前小学工会换届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大会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由村前小学工会第五届委员会组成。
三、大会选举产生村前小学工会第六届委员会委员5名,采用差额无计名投票的办法,设委员候选人6名,差额 1名,其中女委员1名,候选人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提出人选,征求多数会员意见的基础上经校党总支同意,报区教育工会批准提交大会通过后方能选举。
四、出席本次大会的正式会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大会选举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代表出席,方可进行。当选委员须获得到会正式代表的半数同意票方可当选。如得票过半数者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是否再进行选举,由上届工会委员会研究提出并根据多数会员意见决定。如应选名额最后一位,有两名以上候选人得票数相等时,对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进行选举,得票多的当选 。
六、出席大会的正式会员,有权对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弃权或另选他人。画写选票时如同意,就在候选人姓名上面的小方格内画上一个“O”;不同意的,画上一个“×”;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则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被选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上“O”,否则无效。另选他人的,必须是本届正式代表(会员)。
七、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废票,画写选票应当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必须清楚,符号必须明确,如符号模糊不能辨认的作为废票处理。
八、大会选举设监票1人、计票1人,唱票1人,在主席团的领导下,监票人负责具体选举工作。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提交大会通过,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
九、投票完毕,由监、计票人当众启封票箱,清点选票。如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工会主席由上届工会委员会在当选工会委员中提名,经学校党支部同意并报区教育工会批准后在第一次工会委员会议中等额选举产生。
十一、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协商提出意见,经大会通过后执行。
十二、本选举办法由本次大会通过后生效。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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