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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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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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危险药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并登记在《化学危险药品登记单》内。
2、危险药品必须储存在专用柜内(保险箱、水泥柜)。 危险药品必须专人保管并双人双锁。
3、储存易燃危险药品的专用柜必须远离明火,防盗、防潮。
4、化学危险药品必须根据实验需要限量采购,不准超量贮存。
5、各种化学危险药品标签必须明确无误,及时更换陈旧失效试剂,做好安全处理工作。
6、危险剧毒药品必须定量领用,多余的应及时归还。不准移作它用。领用危险剧毒药品的教师必须填写《危险剧毒药品领用单》,其内容包括领用时间、领用人、药品名称、领用数量、主要用途、经手人 。
7、含有有毒危险药品的废液必须严格回收处理,不准随便倒入下水道。
8、易挥发的有毒危险药品必须在通风柜内使用。严防污染环境。
9、增强安全意识,定期检查灭火器设备,并做好记录,做到防患于未然。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1011